我区启动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集中宣传活
曹清尧宣布启动并讲话
发布时间:2021-03-02 16:18 访问量:
荣昌新闻网讯(融媒体中心记者 曹让均)3月1日,以“践行文明行为、争做文明市民、共创文明城市”为主题的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荣昌区集中宣传活动在人民广场启动。
3月1日,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荣昌区集中宣传活动在人民广场启动。
区委书记曹清尧宣布活动启动并讲话。区委副书记黄晏,区领导赵天智、刘友明、李劲渝、杨作芳出席。
启动仪式上,区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赵天智介绍《条例》立法背景及重要意义;全国道德模范徐前凯发起践行《条例》倡议;相关单位负责人就践行《条例》发言。
曹清尧说,当前,荣昌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。举办《条例》集中宣传活动,旨在以《条例》学习宣传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公共文明行为,全面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,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添动力和活力。
曹清尧号召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做弘扬《条例》的宣传大使。要认真学习宣传好《条例》,充分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、“小院讲堂”等阵地,采取法治教育、“榜样面对面”、知识竞赛等形式,开展对象分众化、内容通俗化、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,让《条例》内容和文明礼仪走进千家万户。要做恪守《条例》的形象大使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,党员同志要发挥示范作用,组织开展系列文明风尚行动和志愿服务活动,引导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,变被动执行为主动遵守,争创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小院,争做文明有礼的荣昌人。要做维护《条例》的监督大使。要组织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热心市民等参与监督,督促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落到实处。相关执法部门要主动作为,加大执法力度,严肃查处不文明行为的反面典型,发挥震慑警示作用,引导市民群众自觉摒弃陋习,倡树文明新风。要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,报道先进典型,曝光不文明行为,让文明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,为荣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区级各部门、各人民团体、各镇街、在荣市级部门直属机构、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及市属在荣企事业单位、区直属中学、区直属医疗机构等单位负责人,以及社会志愿组织成员、学生和市民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