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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昌为困难家庭学生“定制”资助政策

发布时间:2021-09-06 17:11   访问量:


荣昌新闻网讯(融媒体中心记者 罗 玲)昨日,记者从区教委获悉,我区针对困难家庭学生,按照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、高中、中职教育四个阶段分别落实教育资助政策。

区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资助对象包括脱贫户、边缘易致贫户、突发严重困难户、城市和农村低保、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,孤儿、烈士子女、残疾军人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因父母残疾或家庭其他主要成员残疾、家庭主要成员近两年内患重大疾病、父母一方已故或长期失联、自然灾害、农村家庭中人口较多劳动力少、父母失业下岗、因受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
资助范围怎么划分?该负责人介绍,学前教育阶段,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(民)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均纳入资助范围,对受助幼儿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。

义务教育阶段,所有学生免除学费、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,寄宿生免收住宿费。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,补助标准小学500元/学期、初中625元/学期;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,补助标准小学250元/学期、初中312.5元/学期;为脱贫户家庭的非寄宿学生免费提供一顿午餐,为脱贫户家庭的寄宿生、边缘户、突发严重困难户、低保户、特困救助对象、孤儿、烈士子女、残疾军人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提供每天4元的完整午餐补助。

高中教育阶段,针对脱贫户家庭学生、城乡低保家庭学生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、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,公办学校按物价、财政、教育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收学费,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减免学费,按物价、财政、教育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高出补助的部分,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。针对脱贫户、低保户、特困救助对象免费为其提供规定教科书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1500元/学期、1250元/学期、750元/学期三档国家助学金。

中职教育阶段,所有中职学校学生全面实施免学费政策(艺术表演类专业除外)。针对脱贫户、低保户、特困救助对象免费为其提供规定教科书。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制学生免收住宿费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1500元/学期、1000元/学期两档国家助学金。

“每个阶段的资助对象如有类型交叉,均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。”该负责人提醒,详细信息可拨打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(023)46330587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