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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曝光台】横穿马路不可“行”

发布时间:2021-10-28 17:27   访问量:


行人横穿马路

荣昌新闻网讯(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 丹)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,我区的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。但是,记者走访发现,城区部分道路依然存在行人不走人行横道、横穿马路的现象。

近日,记者在昌龙大道看到,马路上车来车往,但部分行人不愿走斑马线,而是随意横穿马路,穿梭在车流中,如此的危险行为令人胆战心惊。记者数了一下,短短10分钟时间里,大约就有20起行人横穿马路的现象发生,然而,在此路段前后不到100米的位置都设有人行横道线。

针对这种不文明行为,不少市民认为,不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,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,还容易造成交通拥堵,甚至引发交通事故,是不可取的。市民邱英表示,“随意横穿马路,这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、对家庭不负责的行为。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,不横穿马路、不闯红灯,做一个有素质的荣昌人。”市民陈延君也认为,“如果大家不遵守交通规则,一旦出现交通事故,将会对自己和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。希望每个人都能以身作则,文明出行,减少事故的发生。”

据了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: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,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;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人行横道的路口,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,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