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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禁火令

发布时间:2022-08-19 10:13   访问量:


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,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和《重庆市荣昌区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》规定,结合我区实际,现发布禁火令如下。

禁火期限:

自2022年8月10日12︰00时起至2022年10月10日18︰00时止。

禁火区域:

全区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200米范围内。

禁止行为:

禁火期间,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,禁止下列行为:

1、燃放烟花爆竹、玩火、放孔明灯等;

2、烧香、点烛、烧纸钱等;

3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;

4、吸烟、野炊、烧烤、烤火取暖;

5、烧杂、烧灰积肥、烧荒烧田等农事用火活动;

6、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。

注意事项:

1、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、禁火检查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、阻挠和妨碍检查。

2、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,构成违法的,由公安、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3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,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部门等报告。

举报电话:

023-46551919